澎湃新聞記者 李思文 實習生 萬璇

學生家長有失信記錄,則不能給小孩報名上學?近日,山東省昌樂二中2018年招生簡章中一條報名要求,引起了網絡熱議。

「家長失信孩子不可報名」,中學招生政策惹爭議,校方這樣說

據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了解,2018年4月21日,昌樂二中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了《山東省昌樂二中2018年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招生簡章》)。其中,在「市外考生」這一類的報名要求中,除了「報名考生必須保證本人是應屆初中畢業生」外,還加入一條硬性要求:「報名考生家長必須無失信記錄。」

近日,該《招生簡章》的截圖被網友上傳網絡後,引起了廣泛關注,並有網友在微信朋友圈熱傳:「徵信重要性!爸爸媽媽自己看!不要因為自己的原因影響孩子前途,後悔莫及!」在質疑信息真假的同時,也不少網友表示反對,認為孩子教育問題不應和父母失信掛鈎,更有網友評論稱「這屬於連坐,對學生來說太不公平」。但也有網友認為,學校此舉「沒毛病」,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社會失信行為。

對此,4月27日,澎湃新聞聯繫了昌樂二中招生辦,該辦一名高姓老師表示,在今年的招生簡章上確實有此要求,而且該要求已經是第二年實施。「我們也是落實政府文件中對民辦學校的規定,希望給社會正向的引導。」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6年11月25日,山東省濰坊市市委市政府曾發佈《關於建立失信聯合懲戒制度 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意見》(濰發[2016]30號)。其中,在懲戒措施和程序中包含了對高消費行為的限制:「限制乘坐飛機、列車軟卧、G 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它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須的消費行為,限制住宿四星級以上賓館和酒店,限制在夜總會、高爾夫球場消費,限制在一定範圍內旅遊、度假, 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此外,在2017年6月20日出台的《濰坊市2017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政策》中,明確表示:民辦學校要對嚴重失信行為的有關人員限制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切實落實對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責任。

高姓老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昌樂二中是濰坊市重點高中,「我們學校在2002年由公辦改為了民辦公助,所以我們要貫徹落實政府對民辦學校的要求,響應誠信建設要求。」

他表示,在2017年自主招生的時候,學校就已經和家長講明了對徵信的要求,「當時已經開始實施了,只是沒有寫進招生簡章中,今年是第一次寫進去。」他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到目前尚沒有家長因為新規而引發爭端,「大部分家長的徵信都是沒有問題的」。

4月28日,負責起草《關於建立失信聯合懲戒制度 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意見》的濰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信用辦一名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確實下發過此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改委等都發過類似的文件,禁止失信記錄的人的子女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

對於高收費的標準,她表示應該由學校來進行界定,「我們不好界定,看學校怎麼要求。失信記錄一般都是債務糾紛,既然還不上債務,也應該不大有錢去高消費,是這個意思,其實不是不讓孩子去上學,有很多學校都是不限制的,可以選擇不限制的學校。」

「去年山西就有一個例子,失信行為人的孩子考公務員都有限制,但父母只要把錢還了。孩子也可以正常通過公務員審核,這種情況媒體也報道過,是很多的。」

該工作人員表示,下發文件中要求失信行為人的子女不能就讀高消費私立學校,其實也是在傳達一種價值導向,「我們希望家長帶頭講誠信,讓孩子從小在一個講誠信的氛圍中長大。」

本期編輯 酈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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