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DQ朱凱廸鄭松泰 市民上訴敗付7.9萬訟費

市民羅景揚早前提出訴訟,指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鄭松泰宣誓無效,要求取消兩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但因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區慶祥拒絕延長羅支付保證金的期限,案件因羅未有及時支付保證金而被擱置。羅不滿區官的決定,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今(6日)駁回羅的申請,並下令羅支付79,210港元訟費給朱。

上訴庭指出,區官只是拒絕延長支付保證金的期限,案件是因為《立法會條例》的規定而被擱置。因此,案件被擱置的起因是羅未有及時向法庭申請延長支付保證金的期限。上訴庭裁定羅未能提出理據顯示區官原則上或明顯地犯錯,因此駁回羅的上訴。另外,羅也就案件提出上訴,上訴庭指由於羅未能就延長支付保證金期限取得上訴許可,除非羅在7日內就上訴提交書面陳詞,否則上訴庭會駁回其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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