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盡快向財會申撥 研便利店超市領取交津

政府將紅色小巴、員工巴士、邨巴及街渡納入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資助範圍。運輸及房屋局估計每年補貼金額約為23億港元,有超過220萬名市民受惠,市民可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八達通服務站、或在每個港鐵站的專設八達通閱讀器拍卡,領取上一個月的補貼,領取有限期為3個月。此外,當局正與大型便利店和超級市場商討,希望可以讓市民在相關商舖透過八達通卡領取補貼。

政府會盡快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並於撥款批出後一年內推行計劃。若計劃在2019年第一季推出,在2018/19年度派發的補貼金額約為5.75億港元,而計劃涉及的全年經常開支約6900萬港元,非經常開支則涉及6985萬港元。當局會於計劃落實約一年後開展檢討工作。

運房局提交立法會文件指,相關營辦商除要安裝八達通機外,亦需與運輸署簽約及登記,遵守營運要求,其中紅色小巴及街渡需提交列明路線起點及終點的路線資料。

文件又指,相關營辦商需按運輸署所批准及規定的營運細節,包括路線、服務時段、班次及收費來提供服務,並須於車輛或船隻的當眼位置清晰展示計劃標誌,讓市民能識別,並要準時上傳透過八達通卡交易的數據、定期向運輸署提交每日乘客人次數據、按時提交內部監控系統的審計報告、以及向運輸署登記被更換或已損壞的八達通閱讀器資料等。

為防止計劃被人濫用,運輸署會定期進行調查,收集有關服務的營運資料及乘客數據,並查核營辦商的日常報表、審視由八達通公司提交的相關紀錄,查核有否存在異常交易,如發現涉及騙取補貼或違法個案會轉介警方跟進。另外,若參加者未能遵守營運要求,視乎其性質及嚴重性,政府可能發出警告信,甚至暫時或永久禁止其服務參與計劃。

另外,針對有意見認為計劃可能被水貨客濫用,要求政府為計劃設定限制,但當局認為不應該基於市民使用公共交通服務的原因或出行習慣,而將某些特定群組的市民摒除在計劃外,又指難以單從市民的出行習慣或實際公共交通開支分辨從事水貨活動人士,因此若按照社會要求受惠人士必須使用個人八達通卡,或限制每日在計劃下往返羅湖、落馬洲站的車程次數,執行上亦不能有效避免水貨客受惠於計劃;若將羅湖及落馬洲站剔除於計劃外,亦會影響大部分並非水貨客的市民,做法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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