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環保網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月9日,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張瀅副局長和財產行為稅處有關人員就環境保護稅相關政策與征管問題與網友進行交流。

張瀅表示,環境保護稅法有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對照這個規定,不直接向環境排放汙染物的,不繳納環境保護稅;居民個人不是環保稅的納稅人,不繳納環境保護稅。

2017年12月2日,《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的決定》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大氣汙染物稅額標準:南京市為每汙染當量8.4元,無錫市、常州市、蘇州市、鎮江市為每汙染當量6元,徐州市、南通市、連雲港市、淮安市、鹽城市、揚州市、泰州市、宿遷市為每汙染當量4.8元。水汙染物稅額標準:南京市為每汙染當量8.4元,無錫市、常州市、蘇州市、鎮江市為每汙染當量7元,徐州市、南通市、連雲港市、淮安市、鹽城市、揚州市、泰州市、宿遷市為每汙染當量5.6元。應稅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標準為每噸5-1000元;應稅噪聲稅額分六檔,稅額標準為每月350-11200元。

據了解,從稅收優惠政策來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了五種暫予免稅的情形:一是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二是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汙染源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三是依法設立的城鄉汙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汙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四是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五是國務院批準暫免征稅的其他情形。

張瀅稱,除了暫免征收的優惠政策外,還有減稅優惠: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汙染物或者水汙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汙染物排放標準30%的,減按75%征收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汙染物或者水汙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汙染物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征收環境保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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