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殉職:無硬性規定穿反光衣 靠警員執生

一名交通警員今晨處理一宗交通意外期間,遭駛至的貨車撞斃,據知死者當時並沒有穿上反光衣,警察員佐級協會發言人董耀明表示,根據警方安全指引及警方通例,一般只對警員制服作出規定,但就無硬性規定必須要穿上反光衣,他指出其實普通「行咇」的警員平日都需要處理到交通意外,亦要到行車線上截車,如果規定要穿上反光衣才可以行出行車線,「警員執勤會有限制,好多嘢都做唔到」,而且普通警員的制服、外套等亦已有簡單反光功能,例如背部的一條反光物料。董亦提到,不論在上午或是深夜執行職務,以上指引同樣適用,但他直言:「當然一般情況下,愈多安全設施愈好啦。」

至於擺放「雪糕筒」方面,董稱指引對此並無具體指示,一般做法是車速限速較高的道路,「雪糕筒」圍封的範圍就要較長,相反若是車速低的道路,需要圍封的道路相對較短,但實際做法要視乎現場路面環境,「條條路唔同,警員到場自己執生」。而警車到達意外現場後所停泊的位置,警察指引及通例上同樣沒有清楚列明要求,不過警員一般要將警車停在肇事車輛後方,以讓後方車輛得悉有意外發生,至於與事發現場的距離,董直指:「每條路唔同,個彎位都唔同,擺幾遠都係視乎同事經驗自己決定。」

就今次意外,警察員佐級協會與警方福利部人員已接觸死者家屬,一直陪伴在旁,以提供適切的協助,董形容死者家屬目前的情緒仍然不穩,心情尚未平復,現階段主要會「照顧咗佢哋嗁心理先」,稍後可能需要金錢上的援助,屆時或會在警隊舉行籌款等,但相信並非短期內最急切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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