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來賓12月27日電(通訊員 曾巧玲)廣西來賓一年輕男子,因無錢去找女朋友,問親人要1000元被拒,竟將年僅11歲的表弟殺害。日前,來賓市興賓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寧。

  2017年9月28日5時許,犯罪嫌疑人周某寧想去找女朋友,卻苦於沒錢。思來想去,給自己的舅舅覃某國打了個“求救”電話,欲問舅舅要1000元。掛了電話後,周某寧立即騎電動車趕往舅舅家要錢,但被舅舅拒絕。周某寧又開口問外婆及舅媽要錢,但也一一被拒,還被三位長輩批評了一番,周某寧心中十分苦悶。在舅舅、舅媽、外婆及表弟覃某鴻(被害人11歲)都出去後,周某寧躺在表弟覃某鴻的床上躺著越想越氣。中午12點左右,表弟覃某鴻放學回來。周某寧看到表弟覃某鴻趴在床上玩手機,突然腦子一片空白,便衝進床邊將表弟覃某鴻掐頸致死,並用衣服和棉被將覃某鴻屍體焚燒,後周某寧逃離現場。

  周某寧被查獲後,經審訊,其對自己用手掐死其表弟覃某鴻的犯罪並用衣服和棉被焚燒其表弟覃某鴻的屍體的事實供認不諱。檢察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周某寧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涉嫌故意殺人罪。遂對其依法作出上述決定。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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